針對媒體指稱高端新冠疫苗延遲交貨,政府應罰而未裁罰一事,回應說明如下:
高端疫苗依合約規定完成交貨、繳納延遲交貨罰金,並無應罰而未罰之情事,請媒體勿做出錯誤報導。
1.政府辦理國內外廠商新冠疫苗採購作業之要求不同,對於本土疫苗公司嚴格要求明確交貨期程,並訂定逾期交貨罰金之規定。在全球疫情大流行且疫苗生產材料採購不易的風險下,高端疫苗為配合政府防疫政策,同意疾管署採購合約上有關逾期交貨罰金之要求。
2.根據合約規定,高端疫苗應依時程分批交貨500萬劑新冠疫苗,每批次驗收交貨時,若有逾期則按日計罰,每日罰0.2%;逾期超過30日者,再一併加重計罰2%罰金。所有罰金款項已於今年3月全數扣罰完成,絕無應罰未罰之情事。